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,努力推进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列、做出表率,进一步增强机关全体党员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机关党委现开展“戴党徽、亮身份、树形象、做表率”活动。
一、佩戴对象
机关党委全体共产党员。
二、佩戴时间及场合
1.2021年6月30日起,正常工作时;
2.参加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日和党内重要会议、活动时;
3.外出参加活动或工作需要佩戴党徽时;
4.特定场合明确佩戴党徽时;
5.其它情况需要佩戴党徽时。
三、佩戴要求
1.佩戴党徽是亮出党员身份、履行党员义务、增强党员意识、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举措。机关党委全体党员都要自觉按规定佩戴党徽。
2.根据中组部相关文件要求,党徽应统一佩戴在外衣左胸中间位置。党徽若与其它徽章同时佩戴,应将党徽置于其它徽章之上。
3.党员必须自觉维护党徽的尊严,妥善保管,避免丢失和损坏;对破损、污损、褪色的党徽要及时更换。
4.党徽仅限于党员佩戴,严禁出借给非党员佩戴。
四、活动要求
1.佩戴党徽是一项庄重、严肃的政治工作。机关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党员佩戴党徽的重要意义。
2.机关各党总支、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,深入开展“戴党徽、亮身份、树形象、做表率”活动,将佩戴党徽和岗位责任结合起来,让党员身份亮出来,使党性修养严起来,把党员形象树起来。